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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户籍!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25人,专科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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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疫情防控及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出生,含本日);具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83年8月5日后出生,含本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条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5名,其中临床医疗岗位15名,医学影像岗位2名,检验岗位8名。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18至35周岁(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出生,含本日);具有两年以上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验,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38周岁(1983年8月5日后出生,含本日);专业、性别及户籍等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四、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通过滦平融媒App、滦平县医院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直接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滦平县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4、报名要求: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考生报名需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滦平县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各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此外还需提供专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同时提供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6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县医院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安排,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公布的报名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本公告中的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各招聘岗位都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由滦平县医院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公告。报名审核通过的的报考人员,本人需在笔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或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临床、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各一套试卷,内容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法律法规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即时公布。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人员本人需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五)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笔试成绩高者;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学位较高者(先学历比较,如学历相同,再进行学位比较);④执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时间先后确定优先级;⑤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提供的在医疗机构缴纳的社保记录单为准)。由滦平县医院安排对拟聘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及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滦平县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在滦平县医院的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前,实行底薪+绩效工资制,月均标准为县内最低工资,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后,实行底薪+绩效工资制,月均标准为5200元,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并缴纳企业住房公积金。统招一类本科毕业的聘用人员另给予安家费5万元,分五年给予,每年1万元;在规定服务期限内,如有离职等情形,需退还安家费5万元。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优先享受北京三甲医院进修学习资格。

  本处所指的统招一类本科,按考生录取年度河北省招生办确定的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准。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办理入职手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请考生关注滦平融媒App、滦平县医院公众号,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上述媒体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4、本公告由滦平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滦平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电话:0314-8589898(滦平县医院人事科)

  七、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按有关防疫要求规定执行。

附件:



  滦平县医院

  2022年8月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cd/2022-08-06/36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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